在有機廢氣處理工程中,液體吸收法是常用的方法之一。該法能消除氣態(tài)污染物,還能回收一些有用的物質,可用來處理氣體流量一般為3000~15000m3/h、濃度為0.05%~0.5%(體積分數)的VOCS。
該技術采用低揮發(fā)或不揮發(fā)液體為吸收劑,通過吸收裝置利用廢氣中各種組分在吸收劑中的溶解度或化學反應特性的差異,使廢氣中的有害組分被吸收劑吸收,從而達到凈化廢氣的目的。
VOCs的吸收通常為物理吸收。根據有機物相似相溶原理,常采用沸點較高、蒸氣壓較低的柴油、煤油作為溶劑,使VOCs從氣相轉移到液相中,然后對吸收液進行解吸處理,回收其中的VOCs,同時使溶劑得以再生。當吸收劑為水時,采用精餾處理就可以回收有機溶劑;當吸收劑為非水溶劑時,從降低運行成本考慮,常需進行吸收劑的再生。
吸收法的優(yōu)點是工藝流程簡單、吸收劑價格便宜、投資少、運行費用低,適用于廢氣流量較大、濃度較高、溫度較低和壓力較高情況下氣相污染物的廢氣處理,在噴漆、絕緣材料、黏結、金屬清洗和化工等行業(yè)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應用;其缺點是對設備要求較高、需要定期更換吸收劑,同時設備易受腐蝕。目前吸收有機氣體的主要吸收劑仍然是油類物質。用液體石油類物質回收苯乙烯就是其中一例,由于工藝中可選擇比吸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氣體能力大數倍的塔式吸收設備,因而設備的體積可做得小很多,設備費用也低,但很難找到理想的吸收劑,存在二次污染
其工作原理是VOCs在250-450℃溫度的環(huán)境中在催化劑的作用下,與氧發(fā)生氧化反應,生成水和二氧化碳,達到VOCs治理的目的。采用的催化劑是含貴重金屬催化劑,如蜂窩狀Pt/Pd貴金屬催化劑。優(yōu)點是活性高,操作溫度低,處理效率高,能耗低,操作穩(wěn)定,可保證裝置長周期安全運轉。
該技術適合用于石化、建材、橡膠、涂裝、印刷等行業(yè)排放的含VOCs的有機廢氣,包括烴、醛、酮、醇、酸等。經過催化氧化設施,凈化氣污染物濃度可滿足《石油煉制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學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中規(guī)定的限值,即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97%,苯濃度≤4mg/m3;甲苯濃度≤15mg/m3;二甲苯濃度≤20mg/m3;非甲烷總烴濃度≤100mg/m3。
該組合技術適合用于高濃度大風量VOCs氣體的處理。前端吸收單元吸收劑常用的有柴油、煤油等,也可根據有機廢氣的組成選擇吸收劑。VOCs經過吸收單元后的濃度要達到25g/m3以下,確保后端CO處理單元穩(wěn)定運行。為保證吸收效果,吸收單元可采用低溫和升壓技術。
催化燃燒過程是在催化燃燒裝置中進行的。有機廢氣先通過熱交換器預熱到250~450℃,再進入燃燒室,通過催化劑床時,碳氫化合物的分子和混合氣體中的氧分子分別被吸附在催化劑的表面而活化。由于表面吸附降低了反應的活化能,碳氫化合物與氧分子在較低的溫度下迅速氧化,產生二氧化碳和水。